終局裁定,中國紅牛將告別市場開始清算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終局裁定,裁決確認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下稱中國紅牛)的經營期限為20年,泰國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泰國天絲)以紅牛維他命飲料(泰國)有限公司(下稱泰國紅牛)和英特生物制藥控股有限公司的名義發布聯合聲明。這意味中國紅牛應當立即清算并停止一切清算以外的經營活動。
紅牛之爭
紅牛作為國際知名功能性飲料,由許書標1966年在泰國創立。1995年12月,許書標與泰籍華人嚴彬在深圳成立中國紅牛前身,紅牛飲料就此進入中國市場。1998年9月30日,紅牛中國以合資公司的身份在北京重新注冊。
據每經網報道稱,紅牛之爭的本質問題在于控股股東泰國紅牛認為,中國紅牛的20年經營期限已經到期,而泰方多次表示拒絕延期經營。
而中國紅牛的實際掌控人、嚴彬自稱握有一份關于雙方承諾合作50年的法律文件,可以為中國紅牛的經營期限延續時間。
紅牛中國背后目前共有4方股東,其中,紅牛泰國(許氏家族掌控)持股88%、北京市懷柔區鄉鎮企業總公司持股1%、英特生物制藥控股有限公司(許氏家族獨資公司)持股7%、環球市場控股有限公司(嚴彬獨資公司)持股4%。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記錄顯示,2018年9月29日是中國紅牛經營期限屆滿的日子,這意味著如果股東無法達成一致,嚴彬與許氏家族的合作將正式結束。包括中國紅牛在內,國內眾多紅牛工廠將無法生產紅牛飲料。
針對合資公司經營期限的屆滿,許氏家族多次通過紅牛泰國等表示,拒絕延期經營;嚴彬掌控下的紅牛中國則聲稱,該公司系根據雙方五十年合作協議設立,現已按照法律程序向相關主管部門遞交了營業期限延長申請。
中國紅牛立即清算停止一切經營活動
《北京商報》報道,泰國天絲在聲明中稱,2018年10月26日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書》確認,根據各方確認有法律約束力的紅牛維他命《1998年合資合同》、合資章程以及紅牛維他命歷次取得的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仲裁庭認定紅牛維他命的經營期限為20年。
《裁決書》還就紅牛維他命的經營期限作出進一步說明。紅牛維他命第三股東,環球市場控股有限公司在開庭審理中,曾以反請求形式主張紅牛維他命經營期限為30年。對此,仲裁庭認為該主張在性質上是對紅牛維他命經營期限條款的變更,但環球市場公司沒有提供泰國紅牛與英特生物同意將經營期限變更為30年的證據資料,也沒有提供各方股東默示合意可以延長紅牛維他命期限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因此仲裁庭不采信該主張。
《裁決書》還表示,紅牛維他命合資期限應從最初在深圳設立時即1995年12月25日起算,經營期限本應于2015年12月25日屆滿。但由于合資公司工作人員失誤,未將合資公司在深圳市的存續期間納入合資公司經營期間,導致1998年營業執照將經營期限屆滿日寫為2018年9月29日。因此,仲裁庭認定合資經營期限于2018年9月29日屆滿。上述《裁決書》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國際貿易仲裁委在仲裁規則第三章第四十七條第九款明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訴,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機構提出變更仲裁裁決的請求。
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相關決定于1956年4月成立,是以仲裁的方式,獨立、公正地解決契約性或非契約性的經濟貿易等爭議的常設商事仲裁機構。
泰國天絲根據上述裁決書重申,根據中國法律規定,紅牛維他命(中國紅牛)應該立即開始結算,并終止一切清算外的經營活動。為保護紅牛維他命、全體股東以及其他利益相關方合法利益,泰國天絲已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紅牛維他命強制清算訴訟。
經營期限到期就意味著合資公司無法繼續運營,因此紅牛在中國的經營權將面臨換人。
《糖酒特刊》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