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飲酒忌諱
古代中國人飲酒,有許多忌諱,這些忌諱即使以現代的眼光來看,也具有很多科學的道理,值得借鑒。
1.酒不可雜飲,即一次喝多種酒。宋代人陶谷在所撰《清異錄》中說:“酒不可雜飲,飲之,雖喜酒者亦醉,乃飲家所深忌”。這很有些道理。因為各種酒含的成分不同,混雜飲用,有些成分比例不適,很容易使人感到難受。
2.不飲“新酒”。酒“新者有毒,陳者無毒”(《本草逢厲》)。新者,指剛釀出的酒;陳者,指經陳放后的酒。新者有毒,這個說法雖然不準確,但因未經陳放,味道不好卻是真的。
3.酒后避風。“醉當風臥,以扇自扇,成惡風”(《仟金要方》),這一說法很有道理。因為人醉灑后,皮膚血管擴張,內衛能力降低,一旦受風,很容易患病。
4.酒后不洗冷水浴。“醉以冷水洗浴,成疼痹”(《仟金要方》)。其實酒后不僅不能洗冷水浴,即使是熱水浴,也是危險的。因為人喝酒后,體內貯存的葡萄糖在洗浴時會被消耗掉,使得血糖大大降低,體溫急劇下降,而酒精卻抑制了肝臟的正常活動,阻礙體內葡萄糖貯存的恢復,不僅會“成疼痹”,甚至還會危及生命。
5.喝酒時不宜同食姜、蒜。酒“與姜、蒜同飲,即生痔也”(《本革綱目》)。民間有“喝酒就大蔥,一盅頂兩盅”的說法。姜、蔥辛辣,可以加速酒的反應,容易致醉。但說“生痔”,則論據不足。
6.飲酒時不宜抽煙。民諺日:“抽煙喝酒,一口頂兩口。”這很有道理。煙草中所含的尼古丁易溶于水,更易溶于酒精。人飲酒后,血液循環加快,尼古丁會隨著酒精更快更多地進入血液中,對人體造成的危害也更大。
除上述幾種之外,古人飲酒的忌諱還有:吃馬肉燉豬肉飲酒,大忌;飲后睡覺,大忌;酒不可與龜肉、果子同食;吃生菜不宜飲酒;米酒不可和乳同飲;飲酒不宜吃綠豆粉、飴糖等等。這些禁忌,有的顯然不對,有的是否有道理則需要進一步探討。